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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馆概况
规章制度
机构设置
 
    规章制度  
           
  入馆须知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 
  证件管理办法 多功能厅管理制度  
  文献借阅须知 违章处理规定  
           
 

入馆须知

1、本院师生员工凭本人借阅证、一卡通入馆;外单位人员凭馆际互借证或介绍信办理登记手续后入馆。
2、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配合工作人员照章办事。
3、图书馆内严禁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。
4、衣着整洁,举止文明,禁止大声喧哗、打闹;应轻声交谈,手机静音,以免影响他人。
5、珍惜爱护馆藏文献,禁止涂抹、撕毁、刻画、私藏文献资料。
6、爱护馆内设施,不得随意刻划和破坏设备,不得在馆内随意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宣传品。
7、勿随意搬挪或抢占阅览座位,严格禁止在公共检索机上打游戏及私设密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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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件管理办法

1、北京印刷学院图书馆借阅证、一卡通是读者进入图书馆、在馆内借阅及进行相关学术活动的有效凭证。
2、一卡通的发行及办理由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负责管理。
3、借阅证由图书馆信息服务部负责办理。读者须凭本人工作证、学生证及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办理手续。
3、在本院工作的借调人员、临时工、在校学习的短训班学员,如本人提出申请,所在单位出具证明,经图书馆审批后可办理临时借阅证。办理临时借阅证需交纳押金300元。
4、第一次办理借阅证为免费,更换、补办借阅证收取5元成本费。读者申请更换/补办证件后,应及时还回旧证所借的图书,若发生盗借由持证人负责。旧证由图书馆统一注销。
5、非本院人员可凭单位介绍信办理我馆临时借阅证,每人交纳文献风险金300元(每次限借2册),文献使用费10元/月(按半年、一年收取);若只办理阅览证,每人交纳管理费、文献耗损费50元/年。
6、借阅证件只限本人使用。如委托他人代借文献,须出具由本人签名的委托书,陈述委托代办理由,附代理人证件复印件。未经许可而使用他人证件借阅,除扣留所使用证件外,视情节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等处理。
7、借阅证件应妥善保管,避免折损、遗失。读者离校时须凭此证到馆办理离校手续。如图书馆借阅证遗失应立即到信息服务部挂失。挂失前被他人使用,损失持证人负担。
8、挂失的借阅证恢复使用时,须同时持本人借阅证及身份证或学生证方可办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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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献借阅须知

1、图书馆实行藏阅一体化管理。读者可凭本人一卡通在本馆及分馆借阅馆藏文献。
2、读者勿将个人书包、书刊、小刀、饮食等带入借阅区。入馆前可放在存包柜中并自带锁具保管,若因自己保管不善,丢失私人财物,图书馆概不负责。离馆时须及时清退存包柜以免影响他人使用。
3、进入阅览室须正确使用代书板。办理借书手续时,须当面查看所借图书,发现有涂划、损坏等情况要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,由工作人员处理后外借。
4、借阅权限:教师及学院工作人员每人限借30册,研究生每人限借25册,本科生每人限借20册,其它人员及馆际互借证限借10册;其中文学类图书教工和研究生限借10册,其他类型读者限借5册。
5、借阅期限:文学类图书30天,其它类图书60天。如到期后仍需使用,可登陆图书馆网站自主办理网上续借手续,续借期同上。也可以直接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。每册图书仅能续借一次。此书如有读者预约,则不能续借。(预约图书限3册)。
6、各阅览室内存有“仅供阅览”的文献。如需复印,经管理人员登记后在馆内二层“外文图书阅览室”内办理复印,复印完应于该工作日内返还以免影响他人使用。
7、讲究公德,爱护书刊及设备。严禁乱刻乱划,严禁损坏书刊。外借图书应妥善保管。

8、因调动、毕业、出国等情况离校时,须清还所借图书,注销借阅证件,办理离馆盖章手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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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章处理规定

1、读者应爱护图书报刊及馆内公共设施。
2、借阅图书应按规定办理外借、还回及续借手续。外借图书超过借阅期限,每超期一天收取滞纳金0.1元。读者在寒署假期间应归还的图书,可延至开学一周内办理还回手续,超过一周后,其超期时间与假期内超期时间一并计算。
3、读者到外地出差或因病住院致使图书逾期,可由所在二级学院/部/处出具证明,免交逾期滞纳金。学生去外地实习用书,由各二级学院提前向图书馆申报,注明返校日期,经同意后按此日期计算借期。
4、各阅览室内存有“仅供阅览”的文献。如需复印,经管理人员登记后在馆内二层“外文图书阅览室”内办理复印,复印完应在当天工作日内还回,每超期一天收取滞纳金1元。
5、读者所借图书如有遗失,应在借阅期限内向信息服务部申报,并在两星期内购买与原书相同版次的图书赔偿。如逾期后申报,除赔偿原书外,须补交逾期滞纳金。如无法赔偿原书,则依据不同的出版年代按原书价的2至10倍赔偿。遗失申报两星期后不按规定办理赔偿手续,除暂停借阅图书外,另加收逾期滞纳金10%。
6、遗失或严重损坏馆藏珍贵书刊 、画册、孤本图书,视不同情节按原书价的10-20倍赔偿。
7、偷窃书刊,除每册按其价格的2 - 10倍赔偿外,将通报批评,并报请学院有关部门严肃处理。
8、读者有意撕毁书刊,如:撕页、剪裁、使书刊内容残缺不全,影响继续使用,按窃书处理。
9、在书、刊上圈点、勾划、涂改或污损书刊,如不影响继续使用,每页按0.1- 0.5元赔偿,新书污损按2倍书价赔偿。故意污损、毁坏图书条码一条赔偿1元。
10、读者应爱惜图书馆家俱设备,严禁在阅览桌、椅或建筑设施上刻划、涂写。损坏设备、设施,按价赔偿,故意损坏者从严处理。
11、在馆内抽烟或使用明火者,按学院综合治理有关规定处理。
12、读者如不能按规定交纳滞纳金或赔偿金,本馆将视情况停止其借阅,并报请学院院财务处协助执行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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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

1、电子阅览室的服务对象为本院师生,读者凭一卡通进入。
2、在工作台刷卡后可以自由选座上机,但限定一机一人。有特殊合理需求请及时与管理教师沟通。
3、勿将饮食等物品带入室内,入馆前可放在存包柜中并自带锁具保管。离馆时须及时清退存包柜以免影响他人使用。要避免挤占他人座位、堵塞行走通道。
4、衣着整洁,举止文明,禁止大声喧哗、打闹;应轻声交谈,手机静音,以免影响他人上机。
5、爱护电子阅览室内一切公共财物,正常开关机,合理使用键盘、鼠标等外设,避免触摸液晶屏幕,不要在桌面等设施上涂写。
6、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是为读者提供的学习场所,不得浏览和发布色情、暴力、反政府等非法信息、不玩电脑游戏。入室读者须遵守图书馆的管理制度,管理教师须加强巡视并杜绝违章发生。
7、对违章违纪行为的处理:口头警告、强制下机、停用帐号;对情节严重者交由学院保卫部门处理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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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功能厅管理制度

1、多功能厅服务的对象为本院师生,读者凭一卡通进入。
2、勿将饮食等物品带入厅内,入馆前可放在存包柜中并自带锁具保管。离馆时须及时清退存包柜以免影响他人使用。在多功能厅内要避免挤占他人座位、堵塞行走通道及站立观看。
3、多功能厅可以自由选座,限定一座一人,为确保公共安全不允许私自加座及堵塞安全门。
4、衣着整洁,举止文明,禁止大声喧哗、打闹;应轻声交谈,手机静音,以免影响他人。
5、爱护多功能厅内的座椅、地板、投影机等公共设施,合理使用头戴式耳机,保持音量适中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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